<rt id="62qoi"></rt>
  • <strike id="62qoi"><acronym id="62qoi"></acronym></strike><li id="62qoi"><source id="62qoi"></source></li>
  • <tfoot id="62qoi"><tr id="62qoi"></tr></tfoot><li id="62qoi"></li>
    <li id="62qoi"><source id="62qoi"></source></li>
    <li id="62qoi"><dl id="62qoi"></dl></li>
  • 產品分類
    您現在的位置:首頁 > 技術文章 > 關于廢液的分類及對應的處理辦法
    關于廢液的分類及對應的處理辦法
  • 更新日期:2023-12-01      瀏覽次數:762
    • 一、含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
     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、酯類、有機酸、酮及醚等由C、H、O元素構成的物質。
      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,用焚燒法處理。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,則用溶劑萃取法、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。再者,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,要保管好焚燒殘渣。但是,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(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),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后,即可排放。

      二、含石油、動植物性油脂的廢液
      此類廢液包括:苯、已烷、二甲/苯、甲/苯、煤/油、輕油、重油、潤滑油、切削油、機器油、動植物性油脂及液體和固體脂肪酸等物質的廢液。
      對其可燃性物質,用焚燒法處理。對其難于燃燒的物質及低濃度的廢液,則用溶劑萃取法或吸附法處理。對含機油之類的廢液,含有重金屬時,要保管好焚燒殘渣。

      三、含N、S及鹵素類的有機廢液
      此類廢液包含的物質:吡啶、喹/啉、甲基吡啶、氨基酸、酰胺、二甲基甲酰胺、二硫/化碳、硫醇、烷基硫、硫/脲、硫酰胺、噻吩、二甲亞砜、lv仿、四氯/化碳、氯乙/烯類、氯/苯類、酰鹵化物和含N、S、鹵素的染料、農藥、顏料及其中間體等等。
      對其可燃性物質,用焚燒法處理。但必須采取措施除去由燃燒而產生的有害氣體(如SO2、HCl、NO2等)。對多氯聯/苯之類物質,因難以燃燒而有一部分直接被排出,要加以注意。
      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及低濃度的廢液,用溶劑萃取法、吸附法及水解法進行處理。但對氨基酸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質,經用水稀釋后,即可排放。


      四、 含酚類物質的廢液
      此類廢液包含的物質:苯/酚、甲/酚、萘酚等。
      對其濃度大的可燃性物質,可用焚燒法處理。而濃度低的廢液,則用吸附法、溶劑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處理。

      五、含有酸、堿、氧化劑、還原劑及無機鹽類的有機類廢液
      此類廢液包括:含有硫酸、鹽酸、硝酸等酸類和氫氧/化鈉、碳酸鈉、氨等堿類,以及過氧化氫、過氧化物等氧化劑與硫化物、聯氨等還原劑的有機類廢液。
      首先,按無機類廢液的處理方法,把它分別加以中和。然后,若有機類物質濃度大時,用焚燒法處理(保管好殘渣)。能分離出有機層和水層時,將有機層焚燒,對水層或其濃度低的廢液,則用吸附法、溶劑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進行處理。但是,對其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質,用水稀釋后,即可排放。

      六、含有機磷的廢液
      此類廢液包括:含磷酸、亞/磷酸、硫代/磷酸及膦/酸酯類,磷化/氫類以及磷系農藥等物質的廢液。

      注意事項
      1、盡量回收溶劑,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,把它反復使用。
      2、為了方便處理,其收集分類往往分為:①可燃性物質;②難燃性物質;③含水廢液;④固體物質等。
      3、可溶于水的物質,容易成為水溶液流失。因此,回收時要加以注意。但是,對甲醇、乙醇及醋酸之類溶劑,能被細菌作用而易于分解。故對這類溶劑的稀溶液,經用大量水稀釋后,即可排放。
      4、含重金屬等的廢液,將其有機質分解后,作無機類廢液進行處理。

    主站蜘蛛池模板: 深泽县| 兴仁县| 吉安市| 娱乐| 银川市| 琼结县| 建湖县| 元氏县| 绥宁县| 昭通市| 军事| 连云港市| 芦溪县| 鄂伦春自治旗| 翼城县| 基隆市| 湘乡市| 达孜县| 叙永县| 桦甸市| 林甸县| 武冈市| 桂阳县| 慈利县| 新乡市| 松江区| 青浦区| 溧阳市| 南开区| 深圳市| 金乡县| 申扎县| 罗定市| 乌什县| 邻水| 诸暨市| 米脂县| 高台县| 友谊县| 泰来县| 望都县|